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滚动消息
 您现在的位置:
【基层广角】
 盂县工商局    
简    介
近期文件
工商信息

盂县工商局   ◣◣

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根据《关于〈盂县工商局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批复》(阳工商党组字[2002]17号)文件精神,盂县工商局职能界定为十四项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其登记事项,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注册行为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制定商标发展战略,宣传贯彻商标法律知识,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省著名商标、全市知名商标。
(十)依法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评残、财务、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统计、信息、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三)指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的协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授权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盂县工商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2、监察室;
3、人事教育股;
4、财务股;
5、法制股;
6、企业注册监督管理股;
7、经济检查股;
8、市场监督管理股。
(二)派出机构,我县共有14个乡镇,按经济区域共设置9个工商所,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为:
1、秀水工商所;
2、南娄工商所;
3、路家村工商所;
4、牛村工商所;
5、交口工商所;
6、苌池工商所;
7、上社工商所;
8、西烟工商所;
9、梁家寨工商所。
(三)另外,还有3个事业编制的协会挂靠我局进行管理,分别是:
1、盂县消费者协会;
2、盂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3、盂县民营企业协会。
三、内部机构职责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全局性计划、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目标责任制考核、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承办全局性及本局的会议;承担协调全局性的调研工作,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县人大、县政协和县人民政府批转的有关质询的答复和处理;负责本局的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本局的统计、宣传、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本局工青妇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及本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档案等管理工作;主管县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班子的考察、任免、人事档案及其他人员的调配工作,加强班子建设;负责本局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本局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局基层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干部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本局奖励、着装、外事、评残工作。
3、财务股
  负责组织各项财务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检查;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的初审汇总及专项经费的申报和决算审核汇总;负责向股、所领拨各项经费;负责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汇缴工作;负责专用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核算和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负责代管协(学)会的会计核算工作并监督管理下属单位财务工作。
4、法制股
  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督查、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和执法文书的发放管理;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本县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
5、企业注册监督管理股
  研究拟定或参与拟定本辖区各类企业注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组织管理全县各类企业(含授权登记管理的企业)和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冠本县县名的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企业的证照并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辖区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6、经济检查股(经济检查大队)
  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具体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协调系统内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研究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本县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负责指导、管理“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负责处理消费者的申(投)诉、举报,为消费者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组织安排“3·15”宣传活动,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7、市场监督管理股
  研究拟定针对辖区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辖区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依法组织规范管理经纪人,组织指导市场巡查并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研究拟定合同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办理合同鉴证、合同专用章备案,调解合同争议,组织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诚实守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和“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宣传贯彻商标法律、法规知识,贯彻执行商标监督管理任务;制定商标发展战略;推荐著名商标;依法对商标使用行为、印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印制商标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内跨县(区)的商标办案工作。负责广告监督管理;依法确认辖区内广告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组织实施对广告的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组织实施对广告或授权的本市户外、印刷品、店堂、临时性等广告的活动;依法查处各类广告的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协会的工作。
8、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山西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意见》(晋工商党组字[2002]1号)文件规定设置。
(二)派出机构
  我县共有14个乡镇,根据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等实际,按经济区域和《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共设置9个工商所,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正股级建制。分别为:秀水工商所、南娄工商所、路家村工商所、牛村工商所、交口工商所、苌池工商所、上社工商所、西烟工商所、梁家寨工商所。
  主要职责:
1、受理、审查、呈报辖区内工商企业筹建、开业、变更、歇业的登记事项;对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企业法人档案。
2、监督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查处集市交易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参与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的监督管理。
3、监督和检查辖区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调解合同纠纷;查处违法合同;做好合同鉴证工作;指导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4、受理审查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登记事项;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指导同级个体劳动者协会分会的工作。
5、指导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依据《商标法》对商标使用人进行管理,检查违反商标法规、规章的行为;执行县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违法案件的处理决定。
6、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绘制的广告以及有线广播广告进行监督管理,对广告宣传和广告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7、检查处理辖区内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打击投机倒把、走私贩私活动。
8、按规定收取、上缴各种规费和罚没款物;做好各类统计资料分析,及时填报统计和财务报表。
9、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并提供咨询服务。
10、其他属于工商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四、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总人数183人,其中离退休、离岗人员65人,在职人员118人,基层工商所86人,机关32人。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版权所有 ©2004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南大街61号
联系方式:0353-202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