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阳工商办字[2007]231号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工商局晋工商办字[2007]30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对超限超载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治超工作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拼装行为,规范车辆改装行为和煤炭仓储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工商局成立以郭建民局长为组长,贺福锁副局长、张继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治超工作领导组,市局办公室主任、经济检查科科长、企业科科长、市场科科长、消保科科长、经检支队支队长、法制科科长和纪检监察室主任为领导组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贺福锁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经济检查科科长李树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白俊生、企业科科长马玉东任副主任,经济检查科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经济检查科,负责治超日常事务工作。
  各县局、分局也要结合本局实际立即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治理办法,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1、经济检查科:负责工商职权范围内的治超日常工作;对非法进行车辆拼装、改装行为和私自对报废汽车进行拆解及市治超办交办的非法改装车辆案件进行严厉查处。
  2、企业科: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未取得发改委公告认可和未取得经委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市场主体,一律不得核发有“车辆改装”和“煤炭经营”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监督检查车辆改装,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非法车辆改装行为,查处公路沿线违法煤炭仓储经营行为。
  3、消保科:负责查处煤炭参杂使假行为;
  4、办公室:掌握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
  5、法制科: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指导和执法监督。
  6、纪检监察室:负责追究查处超限超载治理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对超限超载治理执法人员的其他违纪行为追究查处。
  四、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责任到人,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2、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有利氛围和声势,促使非法车辆改装企业和车辆车主、业主自行改正违法行为。通过媒体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动员社会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行为。
  3、市局各成员科室、各县(分)局要确定专门的联系人,负责工作联系协调,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4、市局各成员科室、各县(分)局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建立协同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确保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相关程序衔接良好,有条不紊。
  5、各注册登记口要将辖区内车辆改装企业、废旧汽车拆解场所、汽车修配厂(维修点)及煤炭仓储场所注册登记情况在12月17日前摸底上报市局治超办公室。建立治超情况周报制度,各县局、分局务于每周一上午10时前将上周治超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市局治超办公室。
  6、在治理工作中要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严禁在工作中“吃、拿、卡、要”,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