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阳泉市 | |
|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 |
| 阳工商监字[2007]23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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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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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局、分局,市局各科(室),各协(学)会: 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过一个祥和、清廉、文明的节日,根据省局和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市工商系统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全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一次全会精神,深入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要深入推进工商廉政文化精神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要通过各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良好风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廉洁自律,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收送钱物。各级各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违反规定收送钱物的腐败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不准收受监管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卷和支付凭证;(2)不准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金和赞助;(3)不准到下级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4)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5)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礼品。 三、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本着文明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的各项活动。要坚决禁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卷(卡)。要坚决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进行旅游,不准下级机关以拜年的名义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准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赠送土特产和其它礼品,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要大力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新风尚,坚决反对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支持此类活动。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廉洁自律、禁止奢侈浪费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带头执行中央纪委《五个不许》、总局《六项禁令》以及省局、市局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的规定;到基层考察和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搞超标准接待;在节日期间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要走访慰问,重点看望特困职工,特别是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家属下岗失业的干部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等,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五、严格落实,加强监督。各县局、分局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畅通举报渠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依纪处理。对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元旦、春节期间出现上述问题的单位,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在各级党组的领导下做好本系统的稳定工作,防止上访、越级访现象的发生,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各县局、分局于二○○八年二月十八日前将本部门的节日期间执行和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书面报告市局监察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抄报:省局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市委办公厅、市政府 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室、党风室、行评办,省局各位领导, 市委邰爱国副书记,市政府刘兆林副市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