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阳泉市 | |
|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 |
| 阳工商办字[2007]242号 | |
|
|
|
|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阳泉市消费者协会 关于开展2008年“中国移动杯”3.15消费维权 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大赛方案 |
|
|
为搞好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3.15维权文化,拓宽3.15工作领域,提升3.15维权品位,不断推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08年3.15消费维权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大赛展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3.15维权文化,拓宽3.15工作领域,提升3.15维权品位,推动文学艺术与消费维权工作的有机结合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构 1、设立2008年3.15消费维权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大赛和展览组委会: 主任:郭建民 副主任:贺福锁、张继寿、王希礼、李艳 工作人员:白俊生、李晓虹、王枫、李剑岚、李文娟 2、评审委员会 书法作品:(3人) 摄影作品:(3人) 绘画作品:(3人) 三、参赛要求 1、投稿范围:全市书法、摄影、绘画爱好者,年龄不分老幼。 2、作品要求: 1)、内容:围绕3.15活动赞誉、歌颂我市各级工商、消协及有关部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内容健康向上的诗词、对联、格言、用语以及围绕这一活动的消费警句、消费格言、讽刺幽默等诗文、图片、绘画。 2)、规格: 书法展览:书法作品以六尺竖式为宜,篆刻作品4—6方,2个边款,在四尺对开印屏上。 摄影作品:5寸或7寸,组照不超过8幅,彩色、黑白均可。 绘画作品:以漫画、国画为主,整幅不超过六尺。 3)、要求:书法勿装裱,所有作品请用铅笔在作品左下角(摄影作品在背面)注明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四、作品征集、评选方式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限定参赛作品数量:其中书法作品:100—120件,摄影作品100件,绘画作品50件。 参展作品将经观众投票、专家评委评审评出优秀作品及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选取优胜作品成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参展作品要主题在作者投稿后经评审委员会初步筛选进入参展入选,入展作品不退稿,摄影作品在入选参展后统一调底制作。凡未入展要求退稿者,在开展后15日内到征稿办公室领取作品,逾期主办方自行处理。 2、全市各县、分局、消费者协会以局为单位,提供书法、篆刻作品5副,摄影作品5副,绘画作品5幅,展览结束后将评出优秀组织奖及优秀书法、摄影、绘画作品。 3、所评选获奖作品将授予阳泉市3.15活动优胜奖,作者本人将被市消费者协会聘为“阳泉市消费维权志愿者”并参与今后市消协组织的一些公益活动。同时作品将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及政府信息网站上发布。 六、征稿日期:自见报之日,截至2008年2月15日。 七、征稿地址:阳泉市南大街204号(工商大厦)市消费者协会 邮编:045000 电话:2024955 八、展览日期及地点:2008年3月12日—17日在市展览馆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报:省局办公室、消保处、省消协,市政府办公厅,省局 石清礼副局长,市政府刘兆林副市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