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阳工商办字[2007]242号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阳泉市消费者协会
关于开展2008年“中国移动杯”3.15消费维权
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大赛方案
  为搞好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3.15维权文化,拓宽3.15工作领域,提升3.15维权品位,不断推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08年3.15消费维权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大赛展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3.15维权文化,拓宽3.15工作领域,提升3.15维权品位,推动文学艺术与消费维权工作的有机结合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构
  1、设立2008年3.15消费维权书法、摄影、绘画作品大赛和展览组委会:
  主任:郭建民
  副主任:贺福锁、张继寿、王希礼、李艳
  工作人员:白俊生、李晓虹、王枫、李剑岚、李文娟
  2、评审委员会
  书法作品:(3人)
  摄影作品:(3人)
  绘画作品:(3人)
  三、参赛要求
  1、投稿范围:全市书法、摄影、绘画爱好者,年龄不分老幼。
  2、作品要求:
  1)、内容:围绕3.15活动赞誉、歌颂我市各级工商、消协及有关部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内容健康向上的诗词、对联、格言、用语以及围绕这一活动的消费警句、消费格言、讽刺幽默等诗文、图片、绘画。
  2)、规格:
  书法展览:书法作品以六尺竖式为宜,篆刻作品4—6方,2个边款,在四尺对开印屏上。
  摄影作品:5寸或7寸,组照不超过8幅,彩色、黑白均可。
  绘画作品:以漫画、国画为主,整幅不超过六尺。
  3)、要求:书法勿装裱,所有作品请用铅笔在作品左下角(摄影作品在背面)注明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四、作品征集、评选方式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限定参赛作品数量:其中书法作品:100—120件,摄影作品100件,绘画作品50件。
  参展作品将经观众投票、专家评委评审评出优秀作品及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选取优胜作品成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参展作品要主题在作者投稿后经评审委员会初步筛选进入参展入选,入展作品不退稿,摄影作品在入选参展后统一调底制作。凡未入展要求退稿者,在开展后15日内到征稿办公室领取作品,逾期主办方自行处理。
  2、全市各县、分局、消费者协会以局为单位,提供书法、篆刻作品5副,摄影作品5副,绘画作品5幅,展览结束后将评出优秀组织奖及优秀书法、摄影、绘画作品。
  3、所评选获奖作品将授予阳泉市3.15活动优胜奖,作者本人将被市消费者协会聘为“阳泉市消费维权志愿者”并参与今后市消协组织的一些公益活动。同时作品将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及政府信息网站上发布。
  六、征稿日期:自见报之日,截至2008年2月15日。
  七、征稿地址:阳泉市南大街204号(工商大厦)市消费者协会
  邮编:045000
  电话:2024955
  八、展览日期及地点:2008年3月12日—17日在市展览馆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报:省局办公室、消保处、省消协,市政府办公厅,省局
    石清礼副局长,市政府刘兆林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