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阳工商办字[2008]6号
 
关于印发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治理
超限超载应急队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商系统治超载紧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工商局《<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特成立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超限超载应急队,队员名单附后。
  附: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超限超载应急队队员名单



二00八年一月十六日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治超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工商局晋工商办字[2008]4号《关于印发〈省工商局治超工作第二次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市局治超工作领导组决定,对各县局、分局治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已取缔非法生产、改装车辆企业(包括车辆修配厂、维修点等)及非法储售煤场的企业或经营户名称、住所,特别要督查是否死灰复燃。
  (二)查处超范围从事非法车辆改装、生产及非法储售煤场的企业名称、住所、注册号,特别是要督查现场办案。
  (三)未取缔的非法车辆改装、生产及非法储售煤场的企业或经营户名称、住所、特别是要实地了解情况,取得书面依据。
  (四)对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和结果。
  (五)对在治超工作中不尽职尽责的实行责任倒查情况。
  (六)治超工作中带有普遍性或典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督导检查方式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市局督查组组长、县(分)局局长、县(分)局分管副局长为此次督导检查三人领导组,负责组织县(分)局的治超全部工作,对督查期间取缔非法储售煤场、非法车辆改装企业的目标任务负总责。
  (二)依靠政府。首先要向当地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沟通有关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完成治超目标任务。
  (三)组建队伍。督促检查各县局、分局抽调专门人员,组建治超工作专项执法队,负责取缔非法储售煤场、非法车辆改装企业的目标任务。
  (四)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局、分局治超工作汇报,做到“六清”:即对合法储售煤场、合法改装企业、已取缔非法储售煤场、已取缔非法改装企业、未取缔非法储售煤场、未取缔非法改装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一线督查。靠前指挥、一线督查,要深入基层进行抽查,对已取缔或未取缔的非法储售煤场、车辆改装企业的抽查不得低于10户。
  (六)攻坚克难。遇到疑难问题或“钉子户”,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汇报,取得支持,排除阻力,同相关部门一道联合依法查处取缔。
  (七)提出建议。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督查意见,限期改正。
  (八)责任追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究。对治超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无照储煤点、非法生产和改装车辆企业以及其它无照经营行为的县、区,要对局长通报批评,对分管局长、工商所所长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督导检查人员
  市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所联系的县局、分局治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局督查组共分以下六个组:
  第一组、郊区分局督查组。组长:郭锋德;副组长:李树林;成员:消保科全体。
  第二组、矿区分局督查组。组长:李伟;副组长:李丽亚;成员:市场科全体。
  第三组、平定工商局督查组。组长:马玉东,副组长:尹修忠;成员:企业科全体。
  第四组、开发区分局督查组。组长:张彦萍;副组长:李树林;成员:法制科全体。
  第五组、盂县工商局督查组。组长:李文瑜;副组长:李宝刚;成员:监察室全体。
  第六组、城区分局督查组。组长:李会平;副组长:齐拥军;成员:经检支队全体。
  四、督导检查要求
  一、督查时间自2008年1月14日至22日,不定时督查;
  二、督查工作情况报市局治超办;
  三、督查工作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安全执法;
  四、工作结束后,对督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写出专题报告,报市局治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