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阳工商人教字[2008]7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市工商系统科级
及其以下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市局各科 (室)、协(学)会:
  为全面考核国家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工作任务的情况,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奋发向上,开拓创新。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意见,结合全市工商系统实际,现就2007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考核对象为阳泉市工商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市局考核小组负责市局正科及以下人员和县(分)局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人员的考核,县(分)局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科级以下人员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以其履行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考核要求
  1、市局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县(分)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大会上进行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
  2、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占本单位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10-15%,在本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上级政府或当地政府表彰的单位(不含单项表彰),优秀比例可达20%。
  3、借调的国家公务员,由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其借调后的有关情况由借用单位提供。
  4、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5、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进行考核,不确定等次。离岗人员不进行考核,考核等次确定为称职。
  6、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果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有异议,可以向考核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根据公示结果,审核“优秀”等次的人员。
  四、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组织公务员年度考核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3、主管领导结合测评结果和平时考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报请局党组确定等次;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4、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五、其它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2、报送资料: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表》和被评为优秀、不称职等次人员名单各1份,于3月1日前报送市局人教科。
  3、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表



二OO八年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