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阳泉市 | |
|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 |
| 阳工商市字[2008]6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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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清明节市场监管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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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局、分局;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殡葬用品市场监管,集中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名电[2008]18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8]23号),山西省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以及《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清明节市场监管应急预案(试行)》的要求,市工商局制定了《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清明节市场监管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你们。 二00八年四月三日
抄报:市政府办公厅、省工商局市场处。 | |
|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清明节市场监管应急预案 (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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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和市场监管效能,切实加强清明节殡葬用品市场监管,集中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树立祭树立扫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山西省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特别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统一指挥、属地监管、快速反应、加强协作的原则。 (1)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禁越权执法、粗暴执法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2)统一指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统一行动,令行禁止。 (3)属地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严格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积极应对和解决突发事件。 (4)快速反应。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及时沟通,统一调度,果断应对。 (5)加强协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同时,健全与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市容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市场波动,投诉高峰、市场安全事故等。 2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市工商局清明节市场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福锁担任。 应急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办公室、市场科、经检科、消保科、企业注册科、企业监督科、经检科、12315指挥中心、新闻中心、消协、个协,私协等相关部门。 2.2部门职责分工 2.2.1市工商局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工商局应急领导小组相关科(室)、协会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协同作战。 (1)办公室 负责接收、传递清明节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处理情况上报市工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派出督查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习等工作;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 (2)市场规范管理科 负责对清明争市场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及时制定相关措施,指导县(区)工商局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及时组织部署市场专项整顿行动。 (3)经济检查科 负责对全市及跨市传播、散发封建迷信出版物案件以及案值巨大、影响广泛的典型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置。 (4)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12315指挥中心 负责应急期间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迅速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及时发布消费预警;认真处理重大群体消费投诉;迅速部署专项商品质量抽查;从重从快查处制售封建祭扫用品制假售假的恶性案件。 (5)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科 负责应急期间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年检工作;查处严重侵害个体工商户、企业合法权益的恶劣案件;打击非法制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黑窝点”。 (6)新闻宣传中心 负责突发事件处理情况,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促进社会稳定的工作。 (7)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负责配合民政等部门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引导人民群众采取植树、献花、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文明健康环保的祭扫形式,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2.2.2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参照省局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各业务部门的工作任务,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3信息监测与预警 3.1信息报告 3.1.1突发事件的发生报告 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相关要建立并完善值班制度,市工商局对本辖区出现的突发事件,须在48小时内上报市局市场科。 3.1.2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应急处理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应急状态解除后两周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 3.2信息预警 3.2.1市局预警 清明节期前,市局提前两周以明传电报、紧急通知等形式发布预警。部署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可能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稳定等情况,及时预警,做好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3.2.2各地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清明节邯郸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殡葬、祭祀用品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发布预警,防止发生重大事故。 4应急响应 由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场情况和事件情形,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办公室。 4.1查处大要案件 市局启动应急办公室,并派出专案小组前往事发地点实地调查,并会同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4.2开展专项整顿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按照省局和市局的节日市场应急预警和市场整顿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专项市场整顿,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排查市场隐患,确保节日市场安全。 5应急保障 5.1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市局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自动传真,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第一时间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局汇报,市局亦应在第一时间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总局汇报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充分发挥12315的网络作用,保证12315指挥中心有专人值班,及时处理群众申诉举报,全力做好应急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快速反应,迅速调动物资、人员,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场巡查车辆、商品监测车辆要保持随时待命状态,确保应对措施及时得到落实。 5.2.2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作应急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提高应对突以事件的能力。 5.3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 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各级做好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舆论导向,引导人民群众了解真相、辩明情况,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应急结束后,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应期间的工作进行客观、翔实的报道,教育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处置水平。 6后期处置 6.1应急结束 突发情形得以控制后,由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总局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2善后处置 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患于未然。 应急结束后,事件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工商局。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识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市局汇总各方面情况后,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 6.3责任追究和奖励 6.3.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依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以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6.3.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省局、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3.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预警管理与更新 市工商局将根据清明节市场监管的新形势和新变化,逐步健全和完善本预案。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本预案的内容和框架制定本级清明节市场应急预案,并报市局市场科备案。 7.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工商局制定和修订,市局市场科负责对本预案进行解释。 7.3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