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阳工商经检字[2008]72号
 
关于印发《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
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
  现将《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抄报:省工商局经检处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2008年经济检查工作要点,严厉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省局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坚决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领导组”。
  组 长:郭建民(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继寿(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荆忠海 袁丰庆 张怀栋 李立新 赵福攀 陈贵平 齐拥军 李爱会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检科,主任由齐拥军兼任。
  各县局、分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并组织专门执法队伍落实此项工作。
  三、执法重点:
  重点查处擅自将他人的知名字号或商标做为自己的字号申请登记企业名称,并以多种方式在市场上使用,制造市场误认、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注册的名称与所悬挂的字号不符的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侵犯商业秘密等其他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对辖区范围内的驰名商标知名商品专卖店、连锁店进行检查,登记造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与厂家建立联系沟通渠道。
  三、执法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傍名牌”行为的目地是要借助他人的知名字号或商标的市场信誉,通过搭便车,制造市场误认,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争取交易机会,违反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严重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县局、分局要深刻认识到“傍名牌”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统一思想,坚决进行查处。
  二是突出重点,查办重大案件。各县局、分局要按照市局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突出查办性质恶劣、影响面广、具有典型性的大案要案。
  三是要依法行政,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各县局、分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调查处理。
  四是要上下联动,发挥整体职能作用。各县局、分局要加强内部勾通协作,上下联动,发挥工商所、股的职能作用,对“傍名牌”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同时对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市局将对办案工作进行适时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