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阳工商市字[2008]77号
 
关于印发《阳泉市工商局城乡环境卫生清洁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
  现将《阳泉市工商局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抄报:省工商局办公室、市场处,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
   领导组办公室

阳泉市工商局城乡环境卫生清洁
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加快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步伐,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根据《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四次全委会《关于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活动,突出抓好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使城乡面貌发生更大变化,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领导组。
  组 长:郭建民(局长)
  副组长:贺福锁(副局长)
  成 员:市局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各县局、分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闫青山兼任。
  办公室设在市场科。负责协调成员科室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督促各县局、分局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各县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重点
  1、按照市政府《实施方案》要求,不折不扣服从市政府、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领导组的安排部署。一是要积极配合市行政执法局,对马路市场、马路工厂、马路仓库、流动摊点及店外经营进行整顿规范;二是要积极配合当地县(区)政府对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
  2、全面规范辖区主干道两侧、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景点等固定门面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彻底取缔无照经营。
  上述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是属地工商所所长。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活动,是改善民生、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的一项重要工程。各县局、分局要站在以创建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2、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各县局、分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按照市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领会,明确任务,分清职责,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所到人,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整治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3、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县局、分局要积极主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要确定专人将配合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每周三、五上报市局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瑞珍 联系电话:303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