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阳工商办字[2008]83号
 
关于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个协: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全面推进创业培训工作,以创业促就业,形成全民创业的生动局面。经与市劳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决定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开展创业再创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培训工作,由市劳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提供教材,中心副主任侯光磊讲师免费授课。授课地点在市劳动教育培训中心(大阳坡顶)或根据报名个体工商户的情况而就近组织培训。培训结束,经测试合格者,由市劳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全国统一的培训合格证。
  二、各级工商部门、个协组织要重视创业再创业培训工作,组织辖区个体私营企业积极报名、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和自主创业能力,形成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的良好机制。
  三、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在参加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认真听讲,并认真完成培训创业计划书作业。并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5张1寸免冠照片。
  四、培训的目标和任务。今年计划培训十四期(班)350人,每期(班)限招25人。经研究城区负责组织8期(班)200人,矿区负责组织6期(班)150人。
  希城区、矿区工商分局、个协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任务分解到各基层工商所、基层分会,并确定专人负责代队,保证时间、保证人员,完成创业再创业培训工作,并在4月25日前,将代队人员及参加培训人员以期(班)为单位上报市个协。


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