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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阳泉市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组《关于对市直参评部门、行业百个工作岗位及其工作人员评议考核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市行评办确定我局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及其工作人员为“百个岗位及其工作人员”民主评议的对象。为将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以促进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工作岗位及其工作人员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而建设一支行为规范、作风优良、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工作人员队伍,为打造中国“鲁尔区”,建设太行明珠城,建设充满活力,富裕殷实、文明和谐、山川秀美的新阳泉提供有力保证。
二、考核对象
被市行评办确定为“百个岗位及其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对象的市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及其工作人员。
三、评议考核内容
(一)宗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恪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人生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强化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业务素质。正确把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作制度,精通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能迅速准确的审核办理各项业务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主动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更新和丰富知识,提高知识层次和综合素质,从简从快办理行政审批(核)事项,处理公共行政事务。
(三)规范履职。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责,依法行政。主动公开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认真执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按照公开的办事承诺,依法办理各种业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讲明处罚依据,规范使用票据。严格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积极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本岗位工作目标的各项任务。自觉落实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冷漠专横、脱岗离岗等问题。认真落实兑现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承诺,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勤政为民,诚实守信。主动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强化关注民生,服务大众的意识。提升服务理念,杜绝办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甚至于故意设卡刁难等问题。
(六)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把反腐倡廉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解决“不敏锐、不干事、不踏实、不干净”的问题,解决为牟取部门、行业和个人利益而损害全局和群众利益,以及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问题,规范从政行为。杜绝以情代法、违规办事、暗箱操作等问题,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和失信违规的行为。禁止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索取、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的行为。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四、评议办法
对这三个工作岗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评议,由市行评办采取问卷测评、综合检查评议、年度考核评议、领导评议明察暗访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评议。
市局公务员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属于公务员的被评人员;市局人教科负责考核不属于公务员的被评人员;市局行评办负责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配合市行评办对评议工作岗位及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参评岗位和部门负责组织服务对象参加测评。
测评内容和办法由市行评办确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参加评议的三个业务科要认真安排部署评议活动。让所有参评人员真正认识参加评议活动的意义,增强参加评议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从本单位、社团组织、服务对象、新闻媒体中聘请监督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对社会公布参加评议活动的工作人员的姓名、岗位、办事(执法)事项、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并于4月25日前将监督员名单报市局评议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阶段(200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评议的三个业务科要按照阳泉市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组《关于对市直参评部门、行业百个工作岗位及其工作人员评议考核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认真抓好落实,紧紧抓好开展专项调查、建章立制、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解决问题等关键环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按时完成市行评办《实施意见》中规定开展的活动以及规定要求报送的相关资料。市局行评办将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典型,要予以宣传表彰,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要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3、组织评议与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市局公务员考核领导组和市局人教科要认真完成对参评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局行评办;市局行评办负责将市局公务员考核领导组和市局人教科对参评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报告市行评办。
六、评议结果运用
(一)对荣获标兵岗位的有关人员在职务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对考核评议中综合评分在后3名的参评岗位负责人由市局党组对其进行诫免谈话,必要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对在工作中出现故意刁难,收受财物,贪污受贿,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造成恶劣影响或举报查证有严重问题及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要随时调整其岗位,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市局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抄报:省局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市委办公厅、市政府
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室、市“行评”办,省局各位
领导,邰爱国副书记、刘兆林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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