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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局、分局,市局各科室:
今年是省工商局确定的全系统“信息化推广应用年”。为此,省工商局以晋工商合字[2008]69号文件专门就落实信息化推广应用年工作任务下发了通知。通知中要求,各县(区)工商局(分局)要从现有人员中调配2-3名工作人员,专设信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信用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工商所设立1名信用指导员,组织和监督业务系统应用及信用信息的录入。对此,市局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调配人员,强化培训,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为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现将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实施部门联网,制定部门联网工作方案,完成同“信用阳泉”建设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间的联网,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此项工作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完成。
二、进行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尽快形成企业的身份信息、业绩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向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及时发布企业信用信息,建立起失信惩戒机制。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和市局合同科、企业注册登记科、企业监督科、信息中心按各自职责完成。
三、推进信息化系统应用,及时录入查办案件信息(所办案件查结后3-5日内录入)、荣誉信息(文件公布后3-5日内录入)、日常巡查信息(工作结束后及时录入),加大业务系统的应用力度,推动业务系统由信息平台向工作平台、监管平台转型。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和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完成。
四、贯彻执行《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建立“绿色服务通道”的意见》和《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试行办法》,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及划分为A、B、C、D类等级的企业实行有政策区别的监管与服务。在办理年检、变更登记、抵押登记以及日常巡查等方面给与更多便利。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和市局企业注册登记科、企业监督科具体实施。
五、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重点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以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按照《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试行办法》,对划分为A、B、C、D类等级的企业在落实巡查制度、回访制度、办理年检、变更登记、企业注册、评先评优等方面做出限制。此项工作由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和市局合同科、企业注册登记科、企业监督科、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六、采用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辖区内干部职工进行计算机操作技术和业务软件应用培训,并建立培训制度和考评机制,考核成绩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福利待遇进行挂钩。此项工作由各级人事教育部门牵头,信息中心配合实施。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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