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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局、分局:
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保护奥林匹克标志进入攻坚阶段。现将进一步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26日—6月26日,为集中检查时间。
二、检查方法:
1、各县局、分局先自行检查,并执行日报制度。6月1日 起,市局组织检查组随时对各县、区市场进行抽查检查。其间,对发现的案件由市局查处。
2、市局每周通报一次各局进展情况。通报内容除报表规定的之外,还包括市局在各县、区内查获的案件,此次检查将列入年终考核。
三、检查内容: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以商业目的使用奥运标志的行为,主要包括擅自利用奥林匹克标志做广告、擅自销售带有奥林匹克标志商品的行为,特别是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赞助企业有竞争关系的非奥运会赞助企业。
四、注意事项:
1、对处理侵犯奥标行为的奥运会隐性市场案件,执法人员要坚持以个案处理为原则,把握好法律条文,通过建议、劝戒、警告和教育等形式及时阻止或消除隐性市场行为,尽可能避免执法风险。对于拒不纠正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严格查处。
2、各县局、分局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分管领导要对辖区内的奥标侵权案件负全责,要加强系统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北京奥组委的沟通协作,对大要案件、疑难案件要多请示、多汇报、多交流。
3、各县局、分局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执法行动期间,对发生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以及大要案件要及时报告市局。
4、自5月起到12月底,各县局、分局于每月30日前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执法情况统计表》和当月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总结同时报市局商标科。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抄报:省工商局商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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