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阳泉市 | |
|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 |
| 阳工商经检字[2008]14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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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关于贯彻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 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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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局、分局: 现将《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贯彻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贯彻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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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关于贯彻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 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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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贯彻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工商直字[2008]169号)精神,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院校”活动工作,并选择城区分局为2008年试点单位。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禁止传销条例》、中央综治委、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通知》为依据,本着“打防并举、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健全“打、防、控、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目标 各县局、分局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院校”活动,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打传行动,推动形成“纵向统到底,横向管到边,整体一盘棋”的综合治理格局,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铲除传销活动的土壤。在2008年底前,要积极推动试点县(区)基本达到“三无”目标。 三、实施内容及方法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各县局、分局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小组。试点单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三无”试点活动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到位。 (二)建立创建“三无”责任制度 市局与城区分局、城区分局与工商所之间要签订“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院校”责任书,责任书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院校”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三)建立打击传销联络员制度 1、在全市的每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大专院校要明确一名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的打击传销联络员。联络员要明确自己所负责的辖区范围,及时了解其所在辖区的传销活动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工商所。 2、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联络员由各县局、分局负责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居委会的联络员由工商所负责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各县局、分局要负责收集汇总各联络员信息。 3、大专院校由各县局、分局与所在地院校联系确定一名联络员。 4、各县局、分局要在本单位及管辖的各个工商所内部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并将全县(区)的联络员信息上报市工商局。 5、市局联络员负责全市联络员及打传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还要负责与市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的联络,做到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密切配合。 6、对优秀联络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 各县局、分局要录入和贮存传销头目、骨干分子和一般传销人员的档案资料,包括传销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籍贯、身份证号码、查获地点、被查获次数等情况,并拍照存档,为有效掌握活动情况提供依据。积极探索利用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站形成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 (五)建立打击传销层级执法机制 各县局、分局要在辖区政府领导下,制定打击传销实施方案,组建打传队伍,对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发现传销线索后,要迅速摸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精锐力量,依法捣毁窝点,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并及时教育、遣返其他传销人员,把传销活动查处在萌芽状态。要制定应急预案,随时准备应对打击传销活动中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和复杂局面。要建立打击传销的层级执法机制,当一个传销组织在一个县(区)出现时,由该县(区)工商部门根据县(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的安排实施打击;当一个传销组织的活动区域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县(区)时,由市工商局根据市打击传销领导组安排协调组织有关县(区)的力量实施打击。 (六)开展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局、分局要组织打传联络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培育一支熟悉业务的宣传队伍,组织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宣传人员要深入社区、村镇、校园、物业公司、中介公司、大型宾馆饭店开展打击传销专题讲座,要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设立宣传点,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册,解答群众疑问。既要广泛又要深入,既要抓面也要抓点。通过狠抓宣传教育,震撼违法,教育群众,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各县局、分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负责,做好落实工作。在7月9日前,城区分局要将试点工作方案报市局经检科。其他各县局、分局按照试点单位的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并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活动方案于7月20日前报市局经检科。 (二)建立创建“三无”责任制即签订“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院校”责任书工作,要于8月30日以前完成。 (三)各县局、分局务于8月29日前,将确定的县(区)局、工商所、乡镇、居委会联络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汇总上报市局经检科。 (四)各县局、分局务于每月9日前,将上月查处的传销人员的信息,汇总上报市局经检科。 (五)各县局、分局要做好督查和考评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遇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经检科。 (六)9月底,市局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总结经验,完善不足,以迎接2009年1月省局检查验收。 附:1、传销人员档案表 2、打传联络员档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