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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局、分局、市局各业务科室: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办案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办案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人员范围:持有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件,直接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案工作的执法人员。各级局领导和去年被评选为办案能手的工作人员不在评选范围。
参评案件时段范围: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二、候选人评选名额:
各县局、分局、市局机关各报1名候选人。如不报或未按时上报,市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具体调配。
三、具体要求:
1、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工商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办案能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原则、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推荐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评选纪律。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2、严格程序,认真推荐。《办法》规定的评选程序分为推荐申报、综合评选、业务考核三个阶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评选程序,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真正推荐出能够代表本单位执法水平的参选人员。市局将对参选人员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市局和被推荐人单位公示7天,合格的向省局申报。
3、各单位参选人员要认真填写“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办案能手”评选申报(审批)表,由法制股把关,经审核无误后,务于7月30日前报回市局法制科。
附: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办案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00八年七月十七日
抄报:省工商局法制处、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办、李秀英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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