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阳工商经检字[2008]161号
 
关于印发《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打击传销工作紧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防范,打击传销,妥善处理突发性传销事件,确保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现将《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传销工作紧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按照本预案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局、分局要制定相应的紧急处置预案,务于7月30日前,报市局紧急处置领导组办公室。
  附件:《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传销工作紧急处置预案》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抄报:省工商局办公室、直销处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打击传销工作紧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维护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防范,打击传销,确保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为目标,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坚持以防为主,加强日常监管,立足于打早、打小、打准,对可能发生的传销紧急情况,做到发现及时,查处有力,控制迅速,追头目有方,遣送果断。
  二、应急指挥系统
  (一)市局成立打传工作紧急处置领导组和应急队,负责全市打传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协助指挥和及时有力、迅速有序地打击传销活动。
  组 长:郭建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张继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经检科,主任:齐拥军(兼),副主任:李爱会(兼)。
  办公室成员:市局各科室负责人
  应急队队员:市局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353-3032039
  传真:0353-3032111,0353-3032039.
  (二)各县区局、分局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打传紧急处置领导组,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负责本辖区打传工作措施迅速有序地落实和实施,各县局、分局分管经检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打传全面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时汇报情况。紧急情况一旦发生,要严格执行市局指挥部命令。 (四)打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任务落实到人,因组织不善、措施不力延误工作的,要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三、紧急情况确认
  由紧急处置领导组研究决定。
  四、预案启动
  由紧急处置领导组组长决定。
  五、工作程序
  (一)市局指挥部接案情报告并确认后,要立即发布命令,组织执法人员迅速控制态势。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指挥部可直接调动各县局、分局应急分队,跨区域工作,应急分队应无条件服从。
  (三)紧急情况发生后,各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调公安、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调动应急队员,及时到达现场,立即开展工作,对参与传销人员进行逐一询问、登记、拍照、建档,通过查、抓、教、封、罚、遣等手段,快速进行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实施预案过程中,采取的各项措施均为强制措施,涉及的单位及个人均须无条件执行。
  (二)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传销活动蔓延,得不到有效控制,引起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