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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局(分局)、市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和“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全市工商系统公务员掌握现代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知识,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提高我市工商系统各级机关公共管理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管理和服务。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市工商系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不参加考试或免试相关课程,具体工作由各人教股登记审核报市局人事教育科认定;
1、2008年1月1日前年满45周岁以上公务员,可不参加考试,但必须参加集中培训并接受对学习情况的考核鉴定;
2、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公务员可不参加集中培训,但需参加考试考核。
三、培训内容和教材
培训内容为公务员通用能力、处置公共事件能力、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山西省省情。
培训教材为省里统一指定的《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简明读本》。
四、培训形式
这次培训采取两种形式:一是集中观看教学光盘与讨论座谈相结合的形式;二是自学教材和上网下载观看电子课件相结合的形式。山西省人事厅开通了“山西人事人才培训网”,通过网络可下载六门课程的电子课件(除公务员通用能力为光盘外)进行学习。
五、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为2008年9月—10月,培训地点各单位人教部门组织落实。共举办 6 期,每期5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2008年9月1日—5日 市局机关、开发区分局
第二期;2008年 9月8日-12日 城区分局
第三期:2008年9月15日-19日 矿区分局
第四期:2008年9月22日-26日 郊区分局
第五期:2008年10月13日-17日 平定工商局
第六期:2008年10月20日-24日 盂县工商局
六、考试安排:
根据省人事厅、省局基层教育处要求,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统一阅卷登记成绩。考试时间由省局统一安排,市局自行组织考试。省人事厅组织巡视组对各考点的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人教股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考试的地点、人数、考场安排等情况填写《考试安排报告单》(见附件2)、《参加考试人员花名表》(见附件1)、符合条件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回市局人教科,由人教科统一汇总后上报省局。考试结束后,省人事厅要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
对于参加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统一颁发《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首次考试不合格的,只允许补考一次。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人事教育部门要对其学习表现、考试成绩等情况作出综合鉴定,填写“公务员培训考核鉴定表”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最终确定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市工商系统公务员中大规模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的培训,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党政人才,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参训人员、学习时间的落实。
2、培训与考核奖励挂钩。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或参加培训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对积极参加培训并且学习成效明显的公务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3、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及培训工作总结。各单位要根据培训要求和实际情况,迅速按照培训规划对本单位参训人员作出统筹安排,按时按要求报表 ,培训结束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
1、山西省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参加考试人员花名表
2、山西省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考试安排报告单
二00八年八月八日
抄报:省工商局人教处、基层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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