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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召开会议积极贯彻落实“八项禁令”☆

  2007年6月18日下午,市工商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工作。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贺福锁主持,市局全体党员和各县、分局局长、纪检组长约80多人参加了会议。
  6月15日,全市贯彻落实《规定》会议后,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建民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规定》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组建市工商局贯彻落实《规定》领导组、立即召开市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全市贯彻落实《规定》会议的精神、组织党员专题学习会,将有关的学习内容统一进行学习的贯彻意见。
  在市局召开的贯彻落实《规定》会上,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艳传达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贯彻落实《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的精神;宣读了市工商局转发的《阳泉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党组书记、局长郭建民在会上做了动员讲话。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的《规定》以及《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市局成立贯彻落实《规定》领导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建民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艳担任,成员由市局各科(室)、各县局、分局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各县局、分局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级“一把手”要切实真正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全市贯彻落实《规定》会议的精神。二是提高认识。这次会议是市工商局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定》的一次重要会议。各级“一把手”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规定》精神的全面贯彻实施。各县局、分局都要马上召开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将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三是搞好“四个结合”。各县局、分局要把贯彻落实《规定》工作和落实省局的“约法三章”、市局的“约法五章”有机结合起来,和“政风行风评议”和“文明和谐行业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和“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和全面完成省局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四是加强沟通。各县局、分局对落实《规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要及时向市局贯彻落实《规定》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对群众反映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梳理排查,并采取诫免谈话等形式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以促进自查自纠工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诬陷等行为要严肃处理。五是认真落实。各县局、分局要在认真抓好学习《规定》的基础上,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务必在6月28日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和自查申报情况书面报市局贯彻落实《规定》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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