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首办责任制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市局各科(室):
为了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省局“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三项工作,引深五增五创”的工作主题,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全面推行首办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首办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首办责任制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建民(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光瑞(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芝荣(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非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福锁(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继寿(市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成 员:陈贵平 胡金玉 王秀萍 马玉东 李立新
赵福攀 张彦萍 李玉珠 郭锋德 李 艳
荆玉治 李文瑜 李晓虹 张善祥 袁丰庆
张怀栋 侯怀俊 荆忠海 赵喜玉 王希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贺福锁同志兼任。
二、工作程序
实施首办责任制分为来人、来电话或来函两种程序。
(一)来人首办责任制的程序是:首先由首办接待岗接待,由接待人员填写《首办接待日志》,导引当事人到相关的科室办理有关业务;
如有关人员有事外出,由接待人员负责联系预约时间,填写《预约登记卡》;
有关业务科室接待人员接待后,根据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给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卡》;办理消费者投诉、申诉或举报事宜的,由12315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填写《12315首办登记卡》,并给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卡》;
如手续、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办或不完全具备条件不予受理的,由接待人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办的材料、手续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并按要求填写《一次告知卡》、《否决报备卡》或《不予核准登记通知书》;
当事人办理完相关事宜后,首办接待岗人员负责收回《征求意见卡》,填写《首办接待日志》中的落实情况,并将负责《征求意见卡》交回监察室。
(二)来电话或来函首办责任制的程序是:首先由首次接电话或接信人员解答当事人的咨询或投诉,填写《12315首办登记卡》或《举报登记卡》,并在服务承诺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有关事宜;
需要预约的,由首次接电话或接信人员负责预约有关科室,并填写《预约登记卡》;
举报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由首次接电话或接信人员填写《举报登记卡》,转交监察室。经有关领导审批后,由监察室组织调查处理,并负责填写《反馈意见表》,回复当事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局、分局要高度重视首办责任制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各县局、分局和市局各业务科(室)要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实际,在2月底前制定出各自的服务承诺和工作标准,并要求在首办责任制工作中抓好落实。
(三)各县局、分局和各工商所要确定专人设立首办责任制工作接待岗,保证做到来人有接待。
(四)各县局、分局和各工商所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的精神,积极探索和总结开展首办责任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在落实首办责任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要及时向市局反馈。
(五)市局将在今年上半年就首办责任制工作的推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市局将在全系统进行推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