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创环境 促发展 八项服务举措”
各县局、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各协(学)会:
为了进一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行风评议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引深“五增五创”的自觉性,全力打造服务型信用工商新形象,为阳泉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我局研究制定了《创环境 促发展 八项服务举措》,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创环境 促发展 八项服务举措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创环境 促发展 八项服务举措
一、推行首办服务。服务对象到工商部门办理咨询、登记、举报、投诉、申诉等事项时,由专人接待、导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所办事宜负责到底,将群众的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
二、实行承诺服务。服务对象到工商部门办事,只要手续完备,符合条件,预核企业名称随时办理;申领企业营业执照不超过7个工作日,申领个体营业执照不超过3个工作日;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及办理抵押物登记不超过5个工作日;接到消费投诉,城、矿区和各县城内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乡村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消费者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事实清楚的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三、实行优先服务。所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单位”、拥有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以及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的民营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办理年检、登记等各项业务时,享受优先服务。
四、实行网格化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监管服务对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与监管服务对象联络制度。通过送法上门、送照上门、服务上门和办照回访、办案回访、收费回访的途径,建立与企业相互沟通的服务专网。
五、实行预约服务。各级工商执法人员要将工作人员的职责、联系电话等告知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各类经营者咨询政策、法规或需要急办、特办事项,可直接与工商部门预约,提供专人专项服务。
六、实行延时服务。各级工商部门办事窗口必须有专人值班,保证来人办事有接待。服务对象在临下班前来办理业务,必须实行延时服务,处理好相关业务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七、实行提示服务。在履行监管职能中,要注重教育指导,对于各类经营者因不熟悉政策法规、非主观恶意、情节轻微的违章行为,工商部门给予告诫和提示,指导其限期改正。
八、严格依法行政。在履行监管职能中,要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不随意增加审批环节和审批事项;不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不乱罚款、乱摊派;不强制指定审计、评估和验资机构。
对违反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不认真履行上述服务举措,在执法中违纪违法的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查严治、严惩不贷。
以上服务举措,恳请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给予广泛监督,大力支持,使我们更好地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更好地为创优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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